作者按:狼来了,狼还会再来。对于四川虚拟货币挖矿,运动式监管的境况短期内不会消失。所有矿企的合规成本增加,大量中小矿企的生存空间被挤压是必然趋势。
四川允许、支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吗?如果从国家、四川省及省内各地方、各政府部门已经发布的文件来看,并没有被明文允许、支持过(支持区块链发展不等于支持挖矿),挖矿行为甚至曾一度被列入修订的产业政策(草稿)淘汰类,而自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2017 年11月召开互联网金融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和地方互金整治办的政策口径一直是要求矿场有序退出,并且,四川省内相关地方政府曾几次发布(包括计划发布)对矿场清理整治的要求(如甘孜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下发的《关于甘孜州矿场清理整顿不再新增的通知》、2019年底拟出台的《甘孜州清理整治比特币矿场工作方案》、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报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况的通知》等)。
但是,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有序退出、清理整治,到底是全部清退,还是选择性清退,规定并没有明确。现实情况是执法活动不定期会有,矿企有被清理走的,也有被吓走的,但众多矿企仍在四川留有部署,大量矿机从未停止运转。
近期,随着丰水期临近,比特币挖矿重镇甘孜、雅安、凉山等地开展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的试点工作铺开,有关四川虚拟货币挖矿政策动向的新闻再次频现。前脚是支持,后脚是清退,地方政府似乎反复无常。
但是,纵观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所在地的近期政策、官方公开发言和监管实践,实际上相关地方政府对待矿企一直松紧有度、甚至可谓用心良苦——一边响应国家互金整治办不支持与实体经济无关的挖矿活动的政策导向,不时整治清理一些在用电、用地、环保、安全等方面违规的企业(这些企业,即使不是矿企,依法本也应整治),另外一方面考虑到挖矿对当地消纳富余水电、促进就业、增加税收的贡献,试图利用实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政策的契机,将部分矿企纳入合规试验田。地方政府的该等执法态度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还会延续,但提高进入水电消纳示范区的门槛、从严要求是必然趋势。
一、 地方政府的言与行
1.雅安
2020年4月20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消息,称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设水电消纳示范区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1]。官方引述的实施意见内容中并未提到与虚拟货币挖矿有关的内容,但结合挖矿普遍采用的直供电现状,规定的字里行间似与挖矿相关:
(1) “区块链企业原则在供电公司所辖的上网电量富集、通道容量富余的变电站附近建厂选址,尽可能利用供电企业现有电网供电,已私自从发电企业接线用电的区块链企业,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区块链企业完成用电手续及有关建设手续办理后,在四川省电力交易平台申请注册,完成注册后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众所周知,出于节约成本方面的考虑,目前绝大多数矿场用的是水电站的直供电,该种用电方式存在不合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整改的规定似直接剑指违规接线用电的矿企,并为矿企申请进入水电消纳示范区指明了道路——知错就改,可以进来。
(2)“享受《实施意见》中优惠政策的用电企业需满足建设项目有关手续齐全;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具有IDC资质,从事区块链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推广、应用、投资、服务,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力资源以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用电手续完善,与供电公司签订正式《供用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该条规定中的建设项目手续、IDC资质和投资额要求,将大部分中小型矿企拦在了享受优惠电价的政策门外,尤其是IDC业务(即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资质,申请该资质有一定的门槛要求(如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需通过工信部要求的系统测评等);且存在外资准入的问题(实践中,只要申请企业含有任何外资成分(如直接或间接投资人为外籍人士或外国公司),企业很难获得该证;并且申请流程比较长。
据此,可以适用雅安《实施意见》,享受优惠电价的矿企只会是少数龙头企业。据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3月30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以来,雅安已累计受理3家区块链企业的用电申请,总申请容量达到36.6万千伏安,预计最快5月底3家企业可投运生产,但该负责人并未说明该等区块链企业中是否包括矿企。据报道,成都无极链科技有限公司在雅安水电消纳示范园区的芦山项目已经开始启动,已通过项目备案和节能审查备案,完成投资协议签订、土地租赁以及供电申请批复等相关事宜。项目分两期建设,总用电负荷8万千瓦,占地20亩,总投资5,000万元,预计5月正式投入使用。据此推测,雅安拟纳入水电示范区的项目也包括大型挖矿项目。
2.甘孜州
近期媒体广泛报道,甘孜州4月14日召开了最高级别的“区块链产业发展座谈会”,力挺“加密矿业”,加大在电力、财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并将其定义为“绿色新兴产业”。
但是,根据《甘孜日报》2020年4月15日的报道,[2]公开的座谈会内容只字未提矿业、挖矿等内容。那么,相关媒体对于虚拟货币挖矿行业被政府力挺、属于绿色产业是不是有所误读?实际情况如何?
(1)广义而言,区块链产业包括挖矿产业,但是座谈会上监管层表达的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等同于力挺“加密矿业”吗?会议表明区块链产业是“符合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兴产业”,就意味着挖矿产业是绿色新兴行业吗?对于这两个问号,不能直接给出肯定的回答。
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是去年10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定下的调子,鼓励区块链助力实体经济,扬链抑币的政策导向非常明显。对于直接生产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挖坑活动,与币的距离很近,角色一直比较尴尬,虽然国家立法层面没有一刀切的明文禁止,但也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就勇于高调力挺。
(2)“加大在电力、财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是座谈会中提到的要求之一——“要深化技术运用,促进全州区块链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一个内容,意在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全州区块链产业转型升级。
但是挖坑产业,曾被国家和相关地方互金整治办定性为“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应不予支持”的帽子至今未被摘除。所以,至少字面上而言,电力、财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针对的应主要是与实体经济可以深度融合的区块链企业,而不是与实体经济无关的挖抗企业。
(3)座谈会上没说清楚的或者没说的,相关政府部门以实际行动做了注解。
根据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4月3日在其官网上列出的“关于拟纳入2020年第一批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政策的企业名单公示”[3],拟纳入2020年第一批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政策的企业共有5家,其中至少有3家为挖矿企业(乡城全链科技有限公司、康定智通互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无极链科技有限公司康定分公司)。但是,进入最终名单的,只有2家矿企,说明至少有1家矿企(乡城全链科技有限公司)落选。
甘孜的座谈会虽然没有直接力挺挖矿行为,但从拟入选示范区的企业名单来看,矿企超过了一半。了解地方政府对于挖矿的真实态度,不仅要听他们说了什么,更要看他们做了什么。
3.凉山州
(1)甘孜州的入区项目
今年5月中旬,有自媒体爆出凉山州落地5个挖矿项目用于水电消纳。而在官方媒体《凉山日报》2020年4月22日的头版报道中,[4]提到的是5个大数据中心项目落户凉山,通篇未提比特币挖矿或区块链。
根据《凉山日报》的报道,5个项目分别为四川生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云计算中心数据服务基地项目”(在德昌县)、绿色售电有限公司的算力中心项目(在德昌县)、四川睿益西谷科技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在宁南县)、四川华懋科技有限公司的“数据中心项目”(在冕宁县)、成都君宸嘉琪科技有限公司的“云计算与制氢一体化项目”(在宁南县)。
根据凉山州发改委、经信局和国网凉山供电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凉山州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示》[5],成都君宸嘉琪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家关联方(宁南云算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拟被纳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所属行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预投产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从该公司的基本信息来看,笔者推测,该项目即为《凉山日报》报导的“云计算与制氢一体化项目”。
仅从投资主体的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来看,并不能直接看出该等项目实为挖矿项目。但从《凉山日报》对该等项目的描述以及媒体的爆料情况来看,不排除该等项目为矿场项目的可能性。如情况属实,可见甘孜州地方政府对待矿企的态度——支持矿企入园,但只能以“数据中心”、“云计算”等包装后的名目申报。
(2)木里县的通知
据报道,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于5月21日发布了《关于报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情况的通知》(官方未公开发布该通知)。
该通知引用了《凉山州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称木里县的通知系根据四川金融工作办上述通知的精神而发,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该县水电发电企业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招商行为,并为引导有关存量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该通知一方面要求全县各水电发电企业立即停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招商行为,不得新增挖矿项目;另一方面要求发电企业报送挖矿活动情况,声明有序退出挖矿活动势在必行。
木里县的该则通知引出了四川金融工作办引导矿企退出的文件。停止招商、禁止新增可能会暂时影响到更多矿企迈入消纳示范园区的通路;清退存量,有序退出,则意味着至少有部分存量矿企将面临被清理的风险。
虽然通知来得突然,但内容其实并不算意外。如前所述,一直以来,不予支持挖矿的政策基调从未发生改变。即使在水电消纳示范区方案实施之后,地方政府发布的那些支持性政策、相关人士的公开发言和官方媒体报道,也都回避提及虚拟货币挖矿,入园的挖矿项目基本均未以真面目示人,而是披上了大数据等外衣。
二、 未来的监管趋势
以往的多次排查、清理,已经让四川地方政府对于本地的挖矿企业情况和挖矿活动了如指掌,管不管从来不是问题,怎么管才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挖矿活动与实体经济关系不大,不符合脱虚向实、不予支持的政策导向,却又有助于当地的弃电利用,促进当地就业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
应该说,从官方近期发布的政策文件看,明面上,近年来国家和四川省内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予支持的监管口径并未发生明显的利好变化(发文支持区块链并不意味着支持挖矿)。但在实践中,大量矿企不仅继续存在,还进入了各地新建的水电消纳示范区,地方政府在执法中的网开一面可见一斑。
出于对挖矿活动的利弊考量,地方政府对待矿企的态度实际上一直松紧有度:摆在台面上支持是不可能的,完全关停是不舍得的。那怎么办?四川省近年新出的水电消纳示范区政策就是个好契机、好工具,可以拿来使用。
但是,地方政府好容易发现的契机和工具,不能一开始就被滥用了(目前看起来甘孜州的拟入园项目曾超过一半是矿企,凉山州已入园和拟入园的企业中也有不少是矿企)。水电消纳政策不是专门为发展挖矿产业(而是重点产业和绿色高载能产业)而制定的,各地的招商引资也需设置适当门槛和规则,要有总量调控,所以要查一查、停一停、清一清,避免把大量矿企一股脑儿引进了各地示范区内,那样就背离了水电消纳政策的初衷和目标(形成水电充分消纳、重点产业持续发展的共赢格局)太远,也太过于招摇了。
对于矿企而言,毫无疑问监管风险始终存在。毕竟地方政府上有国家的宏观政策需要遵从,不能为了地方利益不顾大局方向。当地方监管有意放松的时候,可以对矿企巧立名目、花式包装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有意收紧的时候,解释政策精神、寻找企业的合规瑕疵也并不困难。
在四川,针对挖矿产业运动式监管的境况预计短期内不会消失,不时喊打,又不时网开一面可能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监管常态。“狼来了”很多次,未来还会再来。在此情况下,矿企的合规成本增加,大量中小矿企的生存空间被挤压,进入水电消纳示范区的门槛抬高是必然趋势。而那些已经进入水电消纳示范区的矿企也不等于进入了合规保险箱。地方招商引资时是开门迎客的,政策收紧时,清扫屋子、请客归家也是可能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年底也是一个关键时点。届时《四川省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期限届满,四川政府将根据电力体制及电价市场化改革进程、总体供需形势、试点区域内富余水电等情况,将开展分析评估和研判,适时总结调整。换句话说,即使进入水电消纳示范园的矿企可以平安度过这两年,两年之后还将面临政策上的不确定性。
作者:张凌,瀚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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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http://www.yaan.gov.cn/xinwen/show/54b82e7b-8ed5-474f-b658-588a49cba587.html
[2] http://paper.kbcmw.com/html/2020-04/15/content_127845.htm
[3] http://jxj.gzz.gov.cn/gzzjxj/c100353/202004/ee8d4ac6eb1a46409c5377b320ec26f7.shtml
[4] http://lsrb.ls666.com/html/2020-04/22/node_1.htm
[5] http://jxj.lsz.gov.cn/xxgk/jbxxgk/gggs/202005/t20200513_1596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