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724 作者:三哥Joker
摘要:文章主要分为四部分
1.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时间线
2.央行数字货币的整体架构以及运作流程(文章的第一——第五段落)
3.央行数字货币对比虚拟货币和稳定币的优势(文章第六段落)
4.央行数字货币概念股名单(文章第七段落)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在贯彻一种“闷声发大财”的发展理念,无论是之前的航空航天技术,还是我们今天要总结的区块链技术,都是一发声,就会震惊世界。
自国家定调区块链技术以后,央行在数字货币DCEP上就开始密集发声,五年前就开始着手研究,现在已经成功走在了全球央行数字货币的前列。
时间轴 | 央行数字货币DCEP
2014年开始筹备。2014年央行启动了对数字货币的研究,成立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2015年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2016年正式组建)团队开始重兵部署区块链技术。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发行数字货币的关系等进一步深入研究。
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央行探索发行数字货币的战略意义和战略目标,这也是全球中央银行就法定数字货币的首次公开发声。
2016年7月央行启动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票据交易平台原型研发工作。借助数字票据平台验证区块链技术,而数字货币研究所主要牵头负责底层区块链平台以及数字货币系统票交所节点的研发。
2017年1月上线“区块链电子钱包”ios版.钱包地址由32位的数字+英文字母组成,可以绑定银行卡号。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在五年计划中推动区块链发展。
2017年9月央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
2018年1月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团队承接并组织开发的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平台在票交所进行实验性生产。
201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成功建立区块链注册开放平台(BROP)。
2018年6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对外投资中显示,在2018年出资200万元设立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这是目前唯一一家由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全资控股的金融科技技术开发公司。
2019年7月穆长春(现任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表示Libra创造的是跨境自由流动的可兑换数字货币。这类稳定币的出现和发展,无论是从对货币政策还是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都离不开央行的支持和监管,以及各国央行及国际组织的监管合作。
2019年7月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国务院已批准央行正在组织研发央行数字货币。
2019年8月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穆长春首度公布央行数字货币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同时宣称央行数字货币已经“呼之欲出”。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2019年8月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表示正在进行数字货币系统开发,”数字人民币时代”即将到来
2019年9月《中国日报》报道,央行数字货币已开始进行“闭环测试”,模拟涉及“一些商业和非政府机构”的支付场景。
2019年9月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已确认出任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
2019年11月央行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目前人民银行数字货币 DCEP 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 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 DC/EP 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
一、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被定义为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央行数字货币项目叫“DC/EP”。 DC 即 (digital currency),是数字货币;EP,即 electronic payment,是电子支付,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 DC/EP 由我国中央银行背书发行,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DCEP 属于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具有无限的法偿性,是人民币的数字形式,其本质是货币。区别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DCEP旨在替代流通中的纸币,即 M0,而电子支付是基于现有的商业银行账户体系,将 M1 与 M2 电子化,其本质是支付工具。
不同于比特币等去中心化体系下的数字货币,DCEP 采取中心化管理体系。在数字货币的发行过程中,央行保持权威地位,拥有最高权限。
主要原因:首先,有利于强调 DCEP 是央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由央行背书提供强有力的信用担保。其次,实行中心化管理有利于央行实现宏观审慎和货币调控职能。同时,由于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实行中心化管理可以维持原有的货币传导方式,防止货币超发。
DCEP 采取账户松耦合的形式,实现可控匿名。央行数字货币采用账户松耦合的形式,无需通过银行账户就能进行价值转移,从而实现可控匿名。与比特币的完全匿名不同,中央银行有权在合法范围内获知交易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数字货币来源可追溯,而其他商业银行和商家无法获取相关信息。这种机制在保护数据安全和公民隐私的同时,也使得洗钱等不法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监管。
二、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目的:保护货币主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Facebook 发行数字货币 Libra 是央行密集发声 DCEP 的导火索。Libra 会对全球金融体系造成影响,Facebook 在全球范围拥有 23 亿的月活用户,如果 Libra 被广泛使用,会对本地的法币产生替代效应,削弱法币的地位和影响力,也会影响央行货币政策、 外汇政策的实施效果。
Libra 的储备货币中美元将占 50%,其次是欧元占 18%,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则分别占14%、 占 11%和 7%。考虑到 Libra 挂钩的篮子货币中没有人民币,这将进一步增强美元的国际影响力,抑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所以央行必须有所准备,加快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实施速度,把握央行数字货币的先机,保护货币主权。
三、央行如何发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运行框架的核心为一种币,两个库和三个中心。
一种币指由央行背书并发行的中国法定数字货币。
两个数据库为 数字货币银行库 和 数字货币发行库。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是基于央行-商业银行-公众的双层运营体系。
发行货币时,央行将数字货币发行给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银行库,商业银行向央行缴纳 100%准备金作为数字货币发行基金,进入到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库中。 再由商业银行将数字货币兑换给公众。
即由央行负责发行,商业银行则与央行合作,维护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体系。
一方面,与其他商业银行和机构合作,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并分散央行所承担的风险。另一方面,延续当前的货币发行体系可以避免对商业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导致金融脱媒。
三个中心的具体结构为:认证中心,登记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1) 认证中心负责集中管理法定数字货币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是系统安全的基本组件,在可控匿名中起到重要作用。认证可采用公开密钥基础设施(PKI)或基于标识的密码技术(ibc)等方式。
2) 登记中心负责权属登记和流水记录,包括央行数字货币和对应用户身份,法定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
3) 大数据分析中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海量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通过进行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掌握货币的流通过程,保障数字货币交易的安全性,并对洗钱等违法行为进行防范,为宏观政策的实施提供数据支持。
四、央行数字货币的顶层设计
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顶层设计主要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管理、回笼,投融资和银行间结算等六个环节。数字货币系统由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以及认证系统构成。
其中,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用于数字货币的产生、发行和权属登记。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用于对数字货币执行银行功能。认证系统用于向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与终端设备之间和与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之间的交互提供认证。
1.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时,数字货币发行系统首先要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发行请求并进行业务核查。核查通过后,发行系统向中央银行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发送扣减存款准备金的请求。在接收到 ACS 发送的扣款成功应答的信号后,发行系统生产数字货币并发送至申请方。
2.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
用法定数字货币进行交易时,付款端根据付款金额和预定义的匹配策略,从数字货币保管箱中选择数字字段组成支付来源数字货币字串集,并将该字串集发送给管理端。管理端将该字串集中的数字货币字串登记作废后,生成支付去向数字货币字串发送给收款端。支付去向数字货币字串的金额为付款金额,所有者标识为收款端。
3.法定数字货币的管理
数字货币管理体系包括数字货币追踪方法体系和基于一定的条件所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体系,触发条件有经济状态条件、贷款利率条件、流向主体条件和时点信息条件等。
1) 基于经济状态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对资金归还利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规避流动性陷阱,实现对经济的逆周期调控。
实施流程:数字货币系统在回收货币时获取相应时点的经济信息,当经济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调整数字货币的归还利率并依据调整后利率进行回收。
2) 基于贷款利率、流向主体、时点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办法:数字货币管理系统通过外部触发条件控制数字货币的生效与否,使数字货币的投放更加精准,缩短货币政策的传导时滞,减少货币空转。
实施流程:数字货币系统向金融机构发行状态信息为未生效的数字货币,在接收到金融机构发送的数字货币生效请求后,获取生效请求对应的触发条件(贷款利率/流向主体/时点)信息。当触发条件符合预设的标准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生效状态。
3) 数字货币追踪方法和系统: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能够在发行方管理范围内跨主体追踪资金付款方的资金流向,并且支持货币流向的定制追踪。
实施流程:数字货币系统接受来源币所有者的追踪请求,在交易产生的去向币中设置追踪并保存去向币;接收到来源币所有者的查询请求后,向其返回来源币后续交易过程的追踪链条。
4.法定数字货币的回笼
进行数字货币的回笼流程时,数字货币回笼系统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并进行业务核查。若核查通过,回笼系统向 ACS 系统发送增加备付金请求;接收到 ACS 增加存款准备金的成功应答后,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
5.法定数字货币用于投融资
数字货币系统与智能合约技术相结合,可以在投资平台上实现由投资人到筹资人的资金转移。
实施流程:首先,投资人钱包接收到投资平台发布的智能合约,经投资人确认后,向合约中添加投资金额、投资人数字签名和投资人个人信息。投资确认信息经投资平台验证通过后,智能合约生效,投资人钱包通过数字货币系统向筹资人支付数字货币。
6.法定数字货币用于银行间结算
银行间数字货币的结算系统将数字货币结算与银行间传统结算的方法进行了有机结合。
实施流程:发起银行系统向数字货币系统发送将数字货币付款给接收银行的报文。数字货币系统收到报文后执行预操作,并向发起银行和清算银行反馈操作成功结果。清算银行系统接收到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的清算报文后,在该清算银行的同业账户存款余额中增加与接收到的数字货币金额相等的额度,并将表征清算成功的结果发送给接收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接收银行数字系统将接收到的表征清算成功的结果返回给发起银行系统。
五、央行的数字钱包
根据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的公开发言,数字钱包或将成为央行数字货币的载体。央行数字货币可以采取商业隐含账户体系+数字货币钱包的双层结构,采取在现有的银行及三方支付体系中设立单独的数字商户管理入口或者设置独立的数字钱包 app 两种路径,实现一个账户同时管理现有银行存款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的交易实行可控匿名,为了防止数字货币的匿名性被利用于洗钱或恐怖主义活动融资,当大数据识别出特定交易特征时,数据挖掘技术能够快速地进行身份比对并锁定账户地真实身份。
同时,数字钱包的交易会按照现行的现金管理规定设置一定的限制,并根据不同级别钱包设定交易限额和余额限额,例如直接兑换大额的现钞等可能需要提前预约等。这样可以降低金融顺周期效应的风险,减少数字货币对存款产生的挤出效应。
不同于银行存款,数字货币属于银行表外资产,不对现有银行核心业务系统造成影响。在断直连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实质上是用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进行支付的,在 DCEP 推出后,会换成由央行背书的数字人民币。主要变化体现在支付工具的改变和支付功能的增加上,渠道和场景将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六、为什么说比特币(虚拟货币)或者稳定币(Libra)无法替代法定数字货币
目前既有的数字货币在货币投放机制方面大体有三类方案,一是锚定一种或多种法币,例如Libra。二是私人交易主体挖矿获得新币。三是利用程序捕捉货币和实体增长关系从而控制货币投放。
与之不同,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中新增的货币是主要由贷款创造而来,即所谓的“贷款创造存款”。
贷款在商业银行资产端,对应实体经济需求,银行负债端的存款是信用货币的绝对主体。可见现代货币体系中货币供给的主要方式是实体需求驱动货币增长。当然,央行可以通过调节基础货币数量和引导流动性价格来调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程度,也就对货币的投放和创造进行有效调控。
1.货币调控效率、铸币税公平性两个方面,法定数字货币优于虚拟货币。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挖矿投放货币,有两个明显缺陷。一则货币数量和实体增长之间脱节,该货币投放机制之上也无法建立有效的货币调控;二则铸币税分配不公,铸币税被私人部门享用。
截至目前,现代信用货币体系可以说仍然是平衡物价和实际产出效率最好的货币运行体系。此外,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中铸币税主要由政府这一公共部门征收。考虑到政府部门的支出主要用于公共支出,铸币税虽然政府所收,但大体全民所享。
2.币值稳定程度、货币交易覆盖范围、交易可否回撤、交易平台便利性四个方面,法定数字货币优于虚拟货币
不完善的货币投放机制决定了货币数量和实体资产之间无法存在稳定的关系。尤其像比特币等开始就设定好货币总量的数字货币,注定与实体资产之间没有办法等量匹配,甚至方向上也不能。
所以它在性质上更类同于稀缺性的资产,而非用来计价交易的货币。也因如此,虚拟货币无法在大范围交易使用.
我们还知道目前主流的虚拟货币之所以可以去中心化,原因是凭借技术让市场主体自行记录交易,即便没有第三方记录情况下依确保交易的公正和可信度。所以即使是由于失误或被欺诈,交易一旦计入区块链便难以修改。
相反,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借由司法接入而撤回交易。此外,虚拟货币目前技术尚难以应付大规模交易集中并发,然而法定货币的交易平台设施较为完善,交易成本更低,目前依然能够支撑大量交易的并发要求。
七、央行数字货币概念股投资机会(附概念股,排名不分先后)
数字货币相关产业链主要包括流通运营服务商(数字货币流通、支付、清算等)、银行 IT 服务商(商业银行向公众提供兑换数字货币职责)、电子钱包核心服务提供商(App、 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等)均存在投资机会.
流通运营服务商: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若重新另起炉灶将是对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服务体系造成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我们认为大概率将在之前的支付清算体系上改造。传统支付服务商和网联清算机构将受益。海联金汇、拉卡拉、新大陆、新国都,其中海联金汇和拉卡拉持有网联部分股权。
银行 IT 服务商:考虑到央行数字货币采取的双层运营体系,商业银行等机构承担向公众提供数字货币的责任,对应其 IT 系统需要改造升级。长亮科技、宇信科技、科蓝软件等。
电子钱包 App、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等电子钱包核心服务提供商:手机将是数字货币流通的最重要载体,数字货币电子钱包和个人身份加密相连,因此电子钱包 App、身份认证、安全加密等环节显得尤为关键。卫士通、飞天诚信、数字认证、格尔软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