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8月30日电 (记者陈蓝燕)近期,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推出“福建省第二/三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贷”)。
专项资金贷款计划规模为2期共200亿元,财政将安排4亿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提质增产争效贷款,每年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
贷款重点支持对象方面,加大对制造业、科技、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海洋、绿色等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首贷、信用贷。
贷款额度方面,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贷款利率方面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5个基点”,贷款期限不低于2年。
据介绍,“提质增产争效”系列专项资金贷的出台,是为了应对后疫情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提振市场信心,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福建省财政厅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思路,以“财政+信贷”为抓手,在2020—2022年设立投放的8期8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及2023年第一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现有经验基础上,特别推出的专项资金贷款,是“财政+金融”政策矩阵切实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出的举措。
其中,第一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历时2个月100亿元额度便投放完成,共撬动18家银行机构发放贷款100亿元,精准滴灌17个行业,惠及全省(不含计划单列市)超六千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负担的实际贷款平均年利率降至3.15%,远低于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通过“财政+金融”思路,实现“财政+信贷”联动,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福建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彭娉婷介绍,本次专项资金贷款与第一期相比,主要有两点区别:一是贴息期限放宽,贴息期限由原来的1年延长至不超过2年;二是提升普惠覆盖度,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外贸、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海洋、绿色等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首贷户、无抵质押贷款,扩大普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