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宗鑫
去年以来,受益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地见效,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中小微企业面临订单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资贵等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稳增长面临较大挑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立足于“纾困和服务两手抓,调结构和强能力并行推”,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和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等2方面15条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和支持力度。
深入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结合实际优化调整2022年底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加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
二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
三是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
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深化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制定专门授信方案。
四是有效扩大市场需求。
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
五是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
强化大宗原材料“红黄蓝”供需季度预警,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六是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和舆论宣传引导。
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供个性化政策匹配服务。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形成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是强化合法权益保护。
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八是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万家以上。
九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分行业分地区开展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
十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搭建创新成果转化平台,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园区、进集群、进企业。
十一是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
支持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推广运用先进标准,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建与培育、咨询评估、品牌保护等服务,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提高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
十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做好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开展维权援助公益服务。
十三是加大人才兴企支持力度。
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
十四是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机制,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进程。
十五是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构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壮大集群主导产业。组织服务机构、行业专家进集群开展咨询诊断服务活动,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资源与优质服务资源渠道,提升集群服务能力。2023年培育100家左右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若干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共同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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