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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市场主体信心 重庆出台12条措施纾困中小微企业
发布日期:2022-12-28

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各地稳经济政策正进一步扩容增量。

日前,为稳定市场主体信心,重庆市发布《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2022年11月以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对量大面广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亟须针对企业痛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助企纾困,稳定市场主体信心。”在重庆市经信委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中,提出《措施》出台是为帮助当地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本轮疫情影响。

因此,在继续落实好前期稳经济政策包的基础上,重庆此次政策重点聚集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暂时面临的贷款偿还、资金周转、房租缴纳等突出问题,相关支持措施涉及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房屋租金、缓缴税款及水电气费等。

聚焦中小微企业

重庆此次优惠政策重点关注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等特定市场主体,并对冷链物流等特定领域企业有适当倾斜。

对于相关主体的界定,重庆在相关政策解读中明确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界定将参考国家有关文件,并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模块及营业执照等予以识别确定。

对冷链物流企业,重庆此次《措施》明确将加大冷链物流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对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不高于贷款1年期基准利率50%的贴息,原则上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在相关解读中,重庆提出相应冷链物流企业应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以及自有冷藏车数量或主营业务收入等设定了具体条件,明确企业在2022年7至12月有以本单位为借款人的经营贷款还本付息记录等。

同时,重庆此次《措施》还颇为重视稳就业,提出对稳定就业有一定贡献的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等。

其中明确,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按规定核准后,给予该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60%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优惠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助。

信贷支持力度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此次《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重点在信贷、融资支持等方面,涉及贷款展期、续贷以及贴息等。

重庆此次政策的首条措施即提出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企业商业价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开发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并同等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体系。

同时,重庆此次《措施》还提出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以及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等。

其中明确,将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面、降费、提质、增效,对为中小微企业新增信用类融资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1%—1.3%的担保费补贴等。

此外,重庆此次《措施》还对中小微企业相关费用减免等提出了支持措施,涉及减免房屋租金、减免检测费、缓缴税款及水电气费等。

如在减免房屋租金方面,重庆此次政策明确对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减免6个月租金,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减免,2022年12月1日前已退租的不予追溯;对2022年承租各产业园区国有开发投资平台公司所属生产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减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租金;倡导民营产业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或返还2022年11月场地租金。

减免检测费方面,重庆此次《措施》则提出将减免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符合减免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全额免除相应检验费。符合减免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免除50%检验费。

(编辑:卢志坤 校对:彭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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