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加快构建江西新发展格局、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融资信用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降低,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方面12条重点任务:
01
构建全省融资信用服务网络
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江西节点,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开展融资信用服务,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构设以江西节点为枢纽,实现与国家平台、省内各级各类融资信用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全省一体化的融资信用服务共享网络。
支持有需求的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以下统称接入机构)入驻江西节点。
对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未经信息主体授权不得向接入机构提供原始明细数据,主要通过数据提供单位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合建模等方式输出服务,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02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力度
加大司法判决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荣誉表彰、政策支持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逐步将纳税、环保、社保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
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江西节点,灵活采取物理归集、系统接口调用、数据核验等多种方式共享相关信息。
03
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
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开展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首贷、信用贷。
依托江西节点建立江西省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与金融机构联合建模、定制信用报告、调取“赣通分”等方式,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全覆盖信用评价,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
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
04
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接入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管理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
丨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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